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仲裁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嗎?請老師回答。

仲裁有法律效力和強制執行嗎?請老師回答。

仲裁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強制執行性。

仲裁不同於訴訟和審判。仲裁要求雙方自願,也不同於強制調解。它是壹種特殊的調解和自願仲裁,不同於訴訟等強制仲裁。

仲裁壹般是當事人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根據雙方訂立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並受仲裁約束的制度。仲裁活動與法院審判活動壹樣,關系到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之壹。

擴展數據:

仲裁的相關要求規定:

1.行政糾紛無法裁決。行政爭議又稱行政糾紛,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或者國家行政機關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之間因行政管理發生的爭議。國外法律規定,此類糾紛應依法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解決。

2.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不能仲裁。這些糾紛雖然是民事糾紛,但也不同程度地涉及財產權益糾紛。但這些糾紛往往涉及當事人自身無法自由處置的身份關系,需要由法院判決或政府機構裁決,不屬於仲裁機構的管轄範圍。

3.仲裁程序始於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後,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自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同時向被申請人發出仲裁通知書及其附件。

百度百科-仲裁

  • 上一篇:中國政法大學2023考研分數線
  • 下一篇:著名男團ESO最近集體改名。他們之前的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