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程序的具體內容也可以細分為幾個方面:
1.信息公開又稱信息公開,是指行政機關應當向公眾公開其活動的依據、過程和結果。當然,涉及國家機密、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是不公開的。
2.參與性原則:行政行為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相對人其權利;作出影響相對人權益的行為,應當聽取相對人的意見;特別是在做出對相對人不利的行為時,壹定要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3.回避原則:行政公務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相對人有利害關系時,應當回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條行政機關應當在辦公場所公示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和期限,以及應當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
申請人要求行政機關對公示內容作出解釋和說明的,行政機關應當作出解釋和說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壹條申請行政許可,申請人應當向行政機關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