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休息時間被裝修噪音打擾,可以主動聯系裝修業主協商裝修時間;如果與裝修業主協商無果,可以委托居委會協商解決了解,讓裝修業主在裝修時關好門窗,減少噪音;向環保部門舉報投訴。如果裝修業主不按協商時間進行裝修,居委會調解不奏效,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典當行不查驗有關證件,不履行登記手續,或者明知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贓物而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礦山、水利、勘測和城市公共設施等廢舊專用設備的;
(三)收購公安機關通報查處的贓物或有贓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購國家禁止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