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珠海市直屬民辦普通中小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完善民辦學校年度報告和年檢制度,促進民辦學校優質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 《珠海市進壹步促進民辦教育規範化、特色化發展的實施辦法》、《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珠海市教育局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珠海市直屬民辦中小學年檢辦法(試行)》。
《年檢辦法》規定,市直屬民辦學校年檢的主要內容為依法辦學、黨建工作、規範管理、師資隊伍、教育教學、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辦學行為、安全工作、獎懲等10項。市教育局可根據國家、省、市的工作安排,結合市直民辦學校管理情況,適當調整年度檢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