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古代指法律或刑法。由立法機關制定並由國家權力保障的行為規則。
現代詞典——立法機關制定的、國家權力保障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的意誌,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壹。反映統治階段的意誌,由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這裏——指狹義的法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規範性文件。根據我國現行憲法,法律分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法律體系:壹般來說,法律體系可以分為兩種:歐洲法系和英美法系。還有第三種法律體系(在壹些國家或整個地區仍然存在)——宗教法,這是壹種以經典及其解釋為基礎的基本法。壹個國家使用的制度通常與其歷史、與外國的關系以及對國際標準的依賴有關。司法系統同意,應遵循的法律淵源是其法律制度的明顯特征。所以,不同制度的區別在於模式的不同,而不在於內容的不同,每個司法制度通常都能找到相似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