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先秦諸子百家之壹,是中國歷史上主張以法制為核心思想,以富國為己任的重要學派,漢文美術史列為“九流”之壹。其思想源頭可以追溯到夏商時期的李灌,春秋戰國時期又被稱為刑名學。經過管仲、石齋、子產、、吳起、商鞅、沈導、沈布海、、戲劇辛等的大力發展,自成壹派。戰國末期,韓非總結綜合了他們的學說,是法家的傑作。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管理、組織與管理、社會改革、法律、經濟、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和運籌學等社會科學。他們提出依法治國的思想,至今仍影響深遠,足以說明他們對法制的高度重視,把法律視為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這些體現法制建設的思想壹直沿用至今,成為集權人民穩定社會動蕩的主要統治手段。當代中國法律的誕生受到法家思想的影響,法家思想對壹個國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有著強大的約束,對現代法制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