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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竣工驗收流程

法律主觀性:

房屋建築工程驗收的步驟如下: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建設、設計、使用等相關單位進行初驗;

2、建築工程竣工,各單項工程驗收合格後,滿足設計要求,並具備竣工圖、決算、工程總結等必要的文件資料。,由工程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向負責驗收的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五十八條

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五十九條

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壹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簽訂的工程保修書,並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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