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梅法官本可以過平靜的生活。她有壹份平穩的工作和壹個幸福的家庭。但這壹切都隨著壹場突如其來的致命災難戛然而止。當事人對法院的審判結果非常不滿,於是她把所有的不滿和憤怒都發泄在了法官身上。她直接殺了兇手,剝奪了法官的生命。女法官已經不幸去世。
邊肖認為這起事故性質惡劣,兇手必須受到嚴懲。女法官沒做錯什麽。她只是秉公辦事,沒有收受犯罪嫌疑人的賄賂,卻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我對她的不幸去世感到非常遺憾。
1,保護國家官員的安全。
法官是壹個高尚的職業,值得所有人尊敬,但總有壹些嫌疑人性格偏激,行動魯莽,用極端的方式發泄個人的憤怒。我很難理解這樣的行為。法官是無辜的。作為正義的化身,公正審判案件是他的職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走特殊通道。該股應加強對其工作人員的保護,特別是那些需要私人保鏢的高權力人員。
2、在庭審現場,不要激怒犯罪嫌疑人。
法官的話壹定要客觀公正,避免嫌疑人怨恨法官,從而傷害法官的人身安全。這件事的背後,折射出人性和道德的問題。我們不能原諒那個女人的行為。她應該被判死刑。
3.任何傷害他人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刑事法官和普通人都要付出代價。法院當場判女方死刑,我們對這個結果很滿意。成年人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中國對死刑有嚴格的要求。除非是罪大惡極,否則不會判死刑。由此可見女方的行為有多惡劣。
妳認為誰應該對周春梅法官的謀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