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這家醫院治療,醫院會保留病歷並存檔。有了病歷,隨時可以開診斷證明。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醫生出具了虛假的診斷證明。
《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簽署診斷、治療、流行病學證明或者出生、死亡證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執業六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人用假病假條是徹頭徹尾的欺詐,可以視為違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壹經發現,用人單位可依據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處分,包括通報批評、扣發工資獎金、辭退等。
如果用假病假條“吃空餉”,甚至直接買假醫院公章、空白診斷證明自己做病假條,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