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住宅公寓和普通住宅的區別

住宅公寓和普通住宅的區別

1.住宅公寓和普通住宅有什麽區別?

1.住宅公寓與普通住宅的區別如下:

(1)功能不同。公寓在保證基本居住功能的基礎上,更註重舒適性、功能的完備性、服務的合理性和結構的合理性。普通住宅是指按照當地壹般民用住宅建築標準建造的住宅房屋。

(2)居民不同。居民要註意居住環境、綠化、學校等配套設施;

(3)成本不同。如果房產證上註明公寓為住宅,費用與普通住宅相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根據下列用途確定:

(壹)住宅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二,住宅公寓可以落戶上學嗎?

住宅公寓落戶上學有兩種情況:

1,住宅公寓,70年產權,可落戶,可落戶學校,40年產權,不可落戶學校;

2、商務公寓,無法取得產權,無法入駐學校。

  • 上一篇:新疆建設工作中心出臺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條例》對推進依法治國能起到什麽作用?
  • 下一篇:單數和復數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