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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是什麽意思?

法律解析:註冊商標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核準註冊的商標。商標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註冊商標享有商標名稱和商標標識的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不得仿制。商標壹經註冊,即取得該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和排除他人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禁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第六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註冊商標的,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登記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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