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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代理人的考核內容

專利代理人考試的內容如下:

法律部分:

法律課需要更仔細的學習兩法的內容,參考壹些書籍。專利法律知識及相關法律知識采用填塗機閱讀答題卡的方式,專利代理實務科目采用討論寫作的方式。法律知識(總分150)和相關法律知識(總分100)。

實用部分:

專利代理實務題為討論和實際寫作,滿分150。計算機化考試是指考生在計算機終端獲取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科目的試題,在計算機終端回答所有科目並提交回答結果。

註冊方式:

都是網上註冊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姓名預測,逾期不予補報。報考人員應當按照報名系統的指引,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明確選擇考試方式和科目,上傳相關材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專利代理人考試的錄取方式:

為適應我國知識產權發展的需要,促進專利代理行業健康發展,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05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於2009年進行了第二次考試制度改革。現行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采用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之和(稱為“法律知識”部分)。

確定壹個分數線,專利代理實務(稱為“代理實務”部分)單獨確定壹個分數線,優先采用雙合格分數線的錄取方式。考試結束後,專利代理人考試委員會將根據當年專利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考題的難易程度,經過充分討論後確定合格分數線。

確定合格分數線後,考委會辦公室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上公布相關信息。考生當年法律知識部分或代理實務部分考試成績通過該部分合格分數線的,合格分數線記錄自當年起三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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