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殘疾人憑殘疾證乘坐公交車、地鐵、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享受當地政府規定的優惠待遇。有的地方免費,有的地方半價。很多公共設施也要求考慮殘疾人的需求,增加相應的輔助設施,比如我們常見的盲人通道,並不是對盲人的直接幫助,而是對殘疾人的壹種大眾化的優惠政策。
二是國家鼓勵殘疾人就業創業,制定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對招用殘疾人的企業,殘疾人工資可分兩次抵扣企業所得稅;殘疾人經營的殘疾人用品店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的稅收優惠由地方政府制定。
有人說,壹個社會的文明程度體現在對弱勢群體的態度上。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實現共同富裕,政府制定了許多幫助殘疾人的政策,也鼓勵公眾、企事業單位為殘疾人提供便利和包容。即使妳身體殘疾,也不要放棄。國家和人民是妳的堅強後盾。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優惠。殘疾人可以免費隨身攜帶必要的輔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證件可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費郵寄盲人書籍。國家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和言語殘疾人給予優待。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