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轉賬支票上有“無條件支付傭金”的字樣,銀行不能拒付。支票的用途不是支票中的必選項,可以寫也可以不寫。銀行不能以支票上的用途為由拒絕付款。只要支票上記載的項目符合法定項目,銀行就會無條件付款。如果出票人的賬戶金額足以支付支票,銀行應當全額支付。如果出票人賬戶裏的金額不足,銀行會對出票人進行罰款。不是對方不接受的理由。朋友們要看銀行出具的退款理由。如不正當,請向當地人民銀行投訴和反映。以下是票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關於支票付款的規定:第九十條出票人必須按照簽發的支票金額,向持票人承擔保證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時,付款人應當於當日全額付款。《支付結算辦法》:第壹百二十五條出票人簽發空白支票、簽名與預留銀行簽名不壹致的支票,或者在支付密碼使用區域簽發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的,銀行應當退還支票,並按照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的百分之二。銀行應該停止給那些反復簽發支票的人簽發支票。第壹百二十八條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的,付款人應當在見票日全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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