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加的原告符合成為同壹被告的必要條件的,法院應當作出裁定,並通知其他當事人。
2.在追加被告不符合與被告相同的必要條件但符合起訴條件的情況下,法院應當駁回追加被告的申請,並告知原告可以另案起訴。駁回原告追加原告申請的實質是追加被告不符合共同訴訟的必要條件,不能參加現有訴訟。法律後果是法院將依法審理追加原告前已存在的訴訟,並最終作出實質性判決。
(2)被告與原告申請加* * *的。
1,是否有必要* * *跟訴訟。肯定是必要的。如果訴訟中遺漏了被告,原告無權追加另壹原告。
2.原告是否同意補充。因為法律賦予了原告選擇和確定被告訴訟的權利,起訴誰,不起訴誰,應該尊重原告的意見。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被告申請追加被告確有必要,遺漏訴訟當事人的,應當行使法官釋明權,告知原告並征求其意見。原告同意補充的,裁定允許;如果原告不同意追加,可以參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將其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二條* * * *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不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