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格爾旗農牧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其他政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宣傳工作。
(二)協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研究制定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村牧區社會事業發展調查研究,參與制定相關政策,協調推進農村牧區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發展。牽頭協調和指導改善農村牧區生活環境和生產環境。指導農村牧區精神文明、優秀農耕文化、草原文化建設。
(三)整體推進農村牧區經濟體制改革,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深化農村牧區經濟體制和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各項政策。指導農牧民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管理,監督農地經營權流轉,指導合同糾紛仲裁。指導農村牧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引導農牧民合作經濟組織、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的建設和發展。督促減輕農牧民負擔,引導農牧民籌資籌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