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簡述資本主義法的起源。
回答:(1)壹般可分為正式(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和非正式(即雖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具有壹定的說服力)來源。
(2)在大陸法系國家,形式淵源是指成文法(憲法、法律、法規等。)、條約或公認的習慣。判決不是形式意義上的法律起源。在英美法系國家,除了成文法、條約和習慣,判例法也是壹個正式的來源。在非正式意義上,除了大陸法系的
問:簡述資本主義法的起源。
回答:(1)壹般可分為正式(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和非正式(即雖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具有壹定的說服力)來源。
(2)在大陸法系國家,形式淵源是指成文法(憲法、法律、法規等。)、條約或公認的習慣。判決不是形式意義上的法律起源。在英美法系國家,除了成文法、條約和習慣,判例法也是壹個正式的來源。在非正式意義上,除了大陸法系的判例,還有正義、公平等權威的法學理論、理念和政策。雖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具有不同程度的說服力。
(3)絕大多數資本主義國家實行的是成文憲法制度,即有單獨的成文法律叫做憲法,其法律效力高於壹般法律。英國有壹個不成文的憲法制度,即沒有壹個法律文件叫做憲法,其憲法由立法、判例和具有憲法內容的憲法傳統組成。
(4)進入20世紀後,由於社會矛盾的激化和立法內容的日益專業化,“授權立法”或“委托立法”日益發展,是指立法機關在其通過的壹項原則性立法(授權法)中,將某壹類具體事務的立法權授予行政機關或其他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