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對象、邊緣低保對象、因傷因病連續支出的家庭、農村貧困家庭、即時救助人口中的學生、孤兒、重點困難兒童、實際無人照料的兒童。
補貼標準:
1.免除或補貼所有學費。
2、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每人每年3000元;
3、普通高中學生每人每年3000元(中職學生繼續享受定額補助3000元);
4.全日制高職院校和高等教育階段本科生每人每年補助5000元;
5.研究生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給家庭發放生活補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堅持扶貧開發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銜接,按照以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為每壹個貧困戶建設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專項扶貧措施要與貧困認定結果掛鉤,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村制定幫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切實做到扶真貧、扶真貧,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實現穩定脫貧目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