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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寫的保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自己寫的保證書是有法律效力的,其實是壹種合同。只要具備合同的生效要件,自己寫的保函就依法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雙方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手寫保函是壹種書面協議,無論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經各方協商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發生法律效力。合同對生效條件和時間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保函又稱保證函,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擔保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受益人出具的書面信用保證證明,以及通過提交書面索款通知和其他類似的符合承諾條件的文件,以書面形式出具的立即付款的擔保文件。保證在申請人未按雙方約定履行責任或義務時,保證人在壹定金額、壹定期限內履行部分支付或經濟補償責任。

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房屋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影響房屋使用功能的,或者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定。經核實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69條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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