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是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的簡稱。自考本科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壹。考試合格後,由主考學校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共同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學歷是國家承認的,在學習信息網上可以查到。符合條件者,由考官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取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文件號。教育部1988 15,與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畢業程序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判斷並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2月上旬65438+)持準考證、身份證及全部課程證書,報考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當地自考辦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
打印考生基本信息表,交考生核實簽字後,發送至《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勞動)部門負責人書寫,並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寫出意見並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考官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和畢業生檔案。
以上內容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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