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氣味區:臭氧化合物(以二甲苯計)濃度≥5.0 μg/m3,硫化氫濃度≥2.0 μg/m3,氨氣濃度≥10.0μg/m3;
2.中等氣味區:臭氧化合物(基於二甲苯)濃度≥2.5μg/m3,硫化氫濃度≥0.8μg/m3,氨氣濃度≥5.0μg/m3。
3.低氣味區:臭氧化合物(基於二甲苯)濃度
氣味濃度的處罰如下:
1,責令停產整改:臭氣嚴重超標的,可責令停產整改壹段時間,以達到改善空氣質量的目的。
2.罰款:根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定,超標企業可能會被罰款。具體的罰款標準和金額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3.行政處罰:如違反環保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可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包括警告、罰款、責令整改等。
4.強制停業整頓:對汙染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嚴重的企業,可責令其停業整頓,直至達到環保要求。
5.刑事責任: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嚴重環境汙染的企業,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本標準中的“二甲苯”是指空氣中總的二甲苯濃度,而不僅僅是二甲苯的濃度。同時,標準只提供了臭氣的綜合評價和控制方法,具體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排放標準需要根據不同地區和行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壹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汙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