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捕魚是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不違法;
2.如果在禁漁區和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漁具進行捕撈,對當地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此時就是違法的。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侵權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捕撈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撈水產品;
3、主體要素,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要件,主觀故意。
綜上所述,國家對捕撈行業實行捕撈許可證制度,無證撒網捕撈屬於違法行為。在自然河流中捕魚是否需要執照,可以咨詢當地漁業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
禁止炸魚、毒魚。不得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不得使用禁用的漁具、漁法和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禁止在禁漁區和禁漁期捕魚。禁止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漁網捕魚。漁獲物中的幼魚不得超過規定的比例。禁止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出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重點保護漁業資源的種類及其捕撈標準、禁漁區和禁漁期、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的漁具和捕撈方法、最小網目尺寸以及其他保護漁業資源的措施,由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