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出差的時候趕上清明節國家法定假日3天,我們不給加班費,只好補了。回來可以補休嗎?1天還是3天?

出差的時候趕上清明節國家法定假日3天,我們不給加班費,只好補了。回來可以補休嗎?1天還是3天?

1,清明節是法定節假日,放假壹天,另外兩天是周末;

2.法定節假日上班,不能休假,只能支付加班費,標準是3倍;周末加班的話可以休息,可以休幾天幾天。如果不能請假,支付加班費,標準是兩倍;

3、根據法律“國家法定節日和紀念日放假辦法”

第2條所有公民的假期:

(壹)新年,放假1天(10月1天);

(二)春節,放假3天(正月初壹、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天);

(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天);

(5)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節當天);

(6)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節當天);

(7)國慶節,放假3天(65438+10月1、2、3)。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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