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侮辱、誹謗、認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損害了機關利益;或者發現案件性質不屬於自訴的罪名,比如侵占罪中虛構事實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等不屬於自訴的罪名。2.如果故意傷害罪對被害人造成輕傷,有時自訴人難以取證,經申請,也轉為公訴案件,由有關機關重新立案偵查。刑事案件包括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壹般公訴案件都是由相關機關和檢察院調查,然後檢察院向與檢察官同級的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是檢察院未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自行起訴的刑事案件。在壹定情況下,公訴案件可以轉為自訴案件,自訴案件也可以轉為公訴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