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應急車道換司機有處罰嗎?
無理由更換司機,扣分。駕駛員身體不適需要換人,按照相關要求開啟雙閃的,不扣分。應急車道的扣分分為不同情況:
1,換個人在應急車道行駛會扣6分並罰款,屬於非緊急情況;
2.事故需要在應急車道處理的,不扣分。
第二,應急車道可按如下方式使用:
1.車上突發疾病。但車通過應急車道去醫院治療後,需要保存醫院單據。如果事後是因為使用緊急通道被抓,可以拿著證件向交警說明情況;
2.如果車輛突然拋錨,也可以駛入應急車道。進入車道後,打開危險警示燈,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置危險標誌。如果操作不規範,還是會被罰款扣分;
3.特殊車輛可以使用應急車道,包括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和壹些工程車。
綜上所述,非緊急情況下駕駛機動車進入應急車道或者在應急車道內停車,屬於非法占用應急車道,將受到相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1.倒車、逆行、掉頭越過中央分隔帶或在車道上停車;
2.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超車;
3.騎行或碾壓車道邊界或在路肩上行駛;
4.非緊急情況下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
5.試駕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