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包括房屋租賃合同的續簽,為20年;
2.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3.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租房後租客在租期內違約如何解決?
1.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違約的,可以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簽完租賃合同多久可以毀約?
1.承租人使用收入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
2.出租房屋對承租人有特殊利益的,即使障礙不嚴重,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3.出租人在催告期限內不予維修。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05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