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租賃期的起始日是指出租人將租賃資產提供給出租人使用的起始日。租賃期開始,合同已經進入履行階段,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租賃開始日。出租人將標的物交付承租人,承租人享有支配該資產使用權的權利。
如2019 12 1,融資租賃公司與承租人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承租人從融資租賃公司租賃塑鋼機壹臺。租期從2020年6月65438+10月1至2025年2月31,* * *六年零72個月。在這裏,租期的開始日期是65438+2020年10月1,但是租期的開始日期是2065438+2009年2月1。在租賃開始日,融資租賃公司需要判斷其交易的單筆租賃是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判斷的時候,不能簡單的判斷妳簽訂的租賃合同名稱是融資租賃合同還是經營租賃合同,而要根據新租賃標準的標準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