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核實:黨組織或者紀律檢查機關接到黨員、公職人員違紀違法的舉報或者舉報後,應當進行初步核實,了解情況的真實性和嚴重性。
2.立案審查:初步核實認定違紀問題確鑿的,黨組織或者紀檢機關應當正式立案進行深刻審查。
3.調查取證:在審查過程中,應當全面收集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等。,以保證決策的準確性。
4.聽取陳述:在調查過程中,應當聽取被調查人的陳述和申辯,充分了解他們的觀點和理由。
5.集體討論:調查結束後,黨組織或者紀檢機關應當召開會議,對案件進行集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
組織處理的註意事項
1.嚴格依規依紀:組織處理必須按照黨章黨規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確保處理措施合法合規。
2.事實清楚:在作出決定之前,必須對違紀違法事實進行全面準確的調查,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3.正當程序:辦理過程要嚴格遵循程序,包括調查、聽證、決策、送達等。,以確保程序的合法性。
4.權利保護:保護被處理人的合法權益,包括申訴權、復議權和訴訟權。
5.教育和搶救:在組織救治的同時,堅持“前車之鑒,治病救人”的原則,對被救治者進行教育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