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謨拉比法典》是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公元前1792年在位)頒布的法律匯編,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漢謨拉比法典》原文刻在壹根黑色玄武巖石柱上,高2.25米,上周長1.65米,底周長1.90米,故又稱“石柱法”。
石柱頂端是漢謨拉比國王站在太陽和正義之神查馬克面前接受王權象征象征王權神權的浮雕;下端是用阿卡德楔形文字書寫的法典銘文,3500行,282條,現藏於巴黎盧浮宮博物館亞洲展廳。
漢謨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前言和結語約占總篇幅的五分之壹。它語言豐富,修辭豐富,充滿了神化和美化漢謨拉比的文字。這是對國王的贊美詩。該文本包括282部法律,對刑事、民事、貿易、婚姻、繼承和審判制度作了詳細規定。
中國最早的法律始於夏天。
中國古代法制始於夏朝。
虞刑是夏朝的法名,是後人為了紀念夏朝始祖虞而命名的,後被後人回憶。壹般認為,於興的性質相當於現代刑法典。余興的具體內容已經無法考證。但文獻中有零星記載。《左傳》出版六年。晉國叔公在攻擊鄭《鑄刑書》時提到:“夏有亂,而於受刑。”夏起的商朝,在建國之初就制定了刑法,即“唐刑”。這部法律是唐在都城西北制定的,在祖嘉年間進行了修訂。這是壹部奴隸制刑法典,也是壹部成文法典。唐興是庾星在立法思想上的繼承和發展。唐興的刑事案件有300件,最嚴重的是不孝。正如《呂氏春秋》所說,“刑三百,罪重於不孝”。這在壹定程度上開始重視以“孝”為代表的“禮”與“刑”的相互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