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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離婚的主要內容

最早的離婚協議出現在唐代,當時稱為“釋妻信”。因為唐代女性地位比較高,民風比較開放,女性再嫁也很普遍,所以人們普遍接受離婚,看待離婚的眼光也比較廣。

壹、主流思想認為離婚是夫妻緣分。

20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了壹批文物,其中包括壹份唐代的《釋妻協議書》,其主要內容如下:

情侶的壹切原因,前世三世結緣,今生的情侶開始值得。如果合不來,更像是在責怪家人,所以我們來找對方...因為我們心思不同,很難走到壹起,很快就會見到所有的親人,還完債。希望妻女分開後,再梳壹遍鬢角,美麗婀娜,選高官的頭像。了結恩怨,更別說互相仇視了。壹別是兩寬,各得其樂。

雖然這份《妻子釋放書》根據專家考證並不是真正的離婚協議,但更有可能是離婚範本。但我們從《妻子釋放信》的後半部分可以看出,男方雖然與妻子離婚,但在離婚協議中仍忘不了對妻子的祝福,這說明當時的主流思想主張夫妻之間壹旦緣分盡了,就要和好如初,不應過多抱怨,而離婚的原因是夫妻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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