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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管理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中國公民出境或入境時應辦理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本人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入境證件,辦理規定手續後,方可出境、入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

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第十壹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護照、其他旅行證件和其他出境入境證件,辦理規定的手續後,方可出境、入境。

在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入境提供專用通道和其他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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