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治安調解中達成協議並履行的法律後果

治安調解中達成協議並履行的法律後果

法律主觀性:

民事訴訟不執行調解書的法律後果: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經通知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拒絕執行,甚至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規定,對其予以罰款、拘留,直至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規定,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條* *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第三人對履行債務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權代為履行;但是,根據債務的性質、當事人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由債務人履行的除外。債權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後,其對債務人的債權轉移給第三人,但債務人與第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 上一篇:全國陪護假條例浙江省2022
  • 下一篇:如何投訴中山拖欠工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