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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裏的人在監獄裏每天都做些什麽?

監獄裏的人每天都在監獄裏工作學習,進行勞動教養。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要學習法律、道德、文化;參與監獄的衛生清潔;自願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看守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法規、行為養成、技能訓練和心理健康教育。

勞動教養實際上是壹種勞動教育,意思是監獄裏的人要通過勞動來反省自己的罪過。

監獄裏的人每天都在監獄裏,如下:

1.罪犯在獄中接受勞動改造,每周工作五天,學習壹天,自由活動壹天;

2、勞動的內容,多是從事壹些批量加工勞動,如服裝加工、玩具加工等。、少量服務崗位,如紀檢、炊事員、護士、教師等。壹個工作日工作八小時;

3.罪犯學習的內容,包括法律、文化和技術;

4.罪犯在自由活動期間,可以在規定的活動範圍內自由安排,如娛樂、洗漱、看電視、書報等。此外,他們經批準可以打家庭電話;

5、新犯人和刑滿釋放人員壹般不參加勞動。新收監的犯人會在監獄學習壹個月左右,主要學習隊列、獄規、紀律等內容,待出獄的犯人會接受壹個月左右的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五條* * *人民警察在監獄管理監獄、執行刑罰、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辯護、申訴、控告和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規,服從管理,接受教育,參加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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