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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單的PI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外貿單的PI應該包括:產品描述、單價、數量、總金額、付款方式、包裝、交貨日期、目的港等。

形式發票:PI(形式發票):在有正式合同之前,作為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產品描述、單價、數量、總金額、付款方式、包裝、發貨日期等等。

形式發票本來是客戶確認價格下訂單後,賣方開出的發票,但在沒有正式合同之前,是合同。

“形式”是拉丁語,意思是“純粹的形式”。所以從字面上看,形式發票是指純粹形式上的,沒有實際意義的發票。

這種發票原本是賣方在推銷商品時,為了替買方估算進口成本,假設交易已經成立而開具的發票。實際上並不存在貨物已經交付的事實,這也是這種發票又被稱為“試開發票”的原因。

擴展數據:

在使用中,如果形式發票有報價的內容,並構成合法要約,可以用來代替報價,甚至可以作為銷售確認書。

形式發票也可以用在其他需要結算的場合。

(1)用於預付款,即裝貨前需要現金付款。

(2)在寄售模式下,出口貨物放在代理人手中,沒有明確的銷售合同。對於代理商來說,形式發票可以作為向潛在買家報價的指南。

(3)在投標的情況下,形式發票使買方能夠以合理的價格和銷售條件在許多競爭供應商之間簽訂銷售合同。

在具體操作中,壹份完整的形式發票必須包括付款方式(電匯、信用證、電匯加信用證、托收付款等。,其中還包括保證金的金額和剩余金額)、目的港以及貨物的相關信息。

百度百科-形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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