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根據會計憑證付款後,應在憑證上加蓋“現金已付”戳記並簽字,不得使用財務專用章(壹般限於使用銀行印章或銷售發票)。月末將賬目交會計匯總結算,會計結算後將憑證裝訂歸檔。
記賬會計和付款出納不負責之前的業務鑒定和財務鑒定。會計負責記賬,出納負責付款。記賬對象錯誤、金額錯誤的,由會計人員承擔記賬責任;如果妳付給錯誤的人或錯誤的金額,出納員將負責付款。?
擴展數據
根據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出納應嚴格遵守現金支出範圍,非現金結算不允許現金收付。遵守手頭現金限額,超過限額的現金按規定及時送到銀行。現金管理要做到日結月結,每天上班前核對賬面余額和庫存現金。發現問題,要及時檢查;銀行存款賬戶也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果有任何不符點,應立即通知銀行進行調整。
支付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業務時,必須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然後據此編制收付憑證,再根據編制的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並作出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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