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
2.駕照;
3.內部就業證明;
4.服務監督卡;
5.當地常住戶口或居住證;
6、出租車公司證(沒有出租車公司證可以參加培訓考試,考試合格發給職業培訓證,有工作單位後再領取資格證);
7.1寸和1寸近期彩色照片兩張;
8.持有《普通客運資格證》;
9.客運出租資格證。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條件:
1,年齡要求:壹般要求在21到60歲之間;
2、健康狀況:需要通過相關體檢證明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等。;
3.駕駛技能:必須持有有效駕駛證,有壹定駕駛經驗;
4.依法無重大交通違法記錄和犯罪記錄;
5.培訓考核:通過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考核;
6.戶籍或居住證:部分地區可能需要當地戶籍或有效居住證。
總結壹下,出租車司機上崗需要的證件有身份證、駕駛證、內部就業證、服務監督卡、當地常住戶口或居住證、出租車公司證明或職業培訓證明、彩色近照、普通客運資格證、客運出租資格證。
法律依據:
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
第十條
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有常住戶口或暫住證;
具有當地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並有兩年以上駕駛經歷;
接受客運職業培訓並考核合格;
遵紀守法。被取消經營資格的駕駛員,自取消之日起壹定年限內不得從事客運服務。不從事客運服務的具體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