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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衡量偷摩托車的處罰?

盜竊摩托車的處罰取決於被盜摩托車的價值,具體如下:

1.摩托車價值達到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構成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摩托車價值達到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構成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摩托車價值達到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對盜竊的處罰有四種量刑幅度:

1.犯盜竊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犯盜竊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盜竊,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或者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265條

以營利為目的,竊取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竊取、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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