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後,在規定期限內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和《報名表》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的,在工作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學校所在地報名,其他在戶籍地或居住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應當在其在內地的居住地或者工作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就讀的,應在就讀地報名。
3.審查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明、居民身份證件(港澳臺省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
審核通過後,發放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擴展數據: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報名時間壹般安排在考試年度前壹年的6月中旬10至6月底110。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原則,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沒有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初級會計職稱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