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認監委於2006年2月3日聯合發布《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對列入《目錄》的132類19類產品實施“統壹目錄、統壹標準和評價程序、統壹標誌、統壹收費”的強制性認證管理。原CCIB認證和長城CCEE認證統壹為中國強制性認證,英文縮寫為CCC,所以也簡稱為3C認證。
擴展數據:
“3C”認證從2003年5月1日起全面實施(後延期至8月1日),原產品安全認證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同時廢止。目前公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管理辦法》、《第壹批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目錄》和《關於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首批列入強制性認證目錄的產品包括電線電纜、開關、低壓電器、電動工具、家用電器、視聽設備、信息設備、電信終端、機動車、醫療器械、安全防範措施等。
需要註意的是,3C標誌不是質量標誌,只是最基本的安全認證。它的壹些指標代表了產品的安全性和質量,但不代表產品的性能同樣優秀。因此,在購買產品時,除了是否有3C標誌外,其他指標也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