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如下:
(1)因壹方責任造成的,由壹方承擔全部責任;
(2)交通事故由雙方責任造成的,雙方承擔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無責任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壹)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標誌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闖紅燈扣多少分?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壹次扣6分;
2.直行車道左轉等路口違法,屬於違反禁令標誌的,記3分;
3.同時,有攝像頭記錄的闖紅燈行為,只罰款200元,不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