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以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根據《選舉法》第三條,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明確了我國的投票和被選舉年齡是18歲。
擴展數據:
根據選舉法第四條?每個選民在選舉中只有壹票。
根據選舉法第五條?人民解放軍另行舉行選舉,選舉辦法另行制定。
根據選舉法第六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應當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基層代表,特別是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代表;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並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歸僑人數較多地區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應當有適當名額的歸僑代表。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期間在國內的僑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可以在出國前參加其原籍或者居住地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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