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方式如下:
1.購藥時,持卡人到定點醫療保險機構購藥,費用由個人賬戶支付。醫療保險分兩個賬戶。醫保卡反映的個人賬戶裏的錢可以在定點藥店買藥,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的支付由個人支付。統籌賬戶由醫保中心管理,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當地醫保報銷的費用由統籌賬戶支付;
2.去門診看病,保留原始診斷證明、病歷、報告單、費用收據等。,並到當地社保機構報銷。就醫時,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人身份。結賬時,個人自付的部分用醫保卡或現金自付,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個人不需要先自付再報銷;
3、住院時,先存壹定的錢,出院時按醫保報銷比例進行支付結算,多退少補。住院報銷是有起付線的,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可以按照當地醫保規定報銷。報銷比例各地不壹樣,75%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