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父母、子女的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傷害嬰兒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對老年人履行經濟上贍養、生活上照顧、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並照顧其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