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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壹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看壹國兩制的關系

“壹國”與“兩制”並存、和平共處,是“壹國兩制”基本國策中“壹國”與“兩制”的關系。

“和平統壹、壹國兩制”是壹個完整的體系。壹個中國是“和平統壹、壹國兩制”的核心,是發展兩岸關系、實現和平統壹的基礎。世界上只有壹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可分割。兩制就是在祖國統壹的前提下,兩種制度並存,實行兩種制度。

“壹國兩制”並存是“壹國兩制”基本國策中“壹國”與“兩制”的關系,創造性地運用“和平”原則解決國家統壹問題。鄧小平說,“根據中國自己的實踐,我們提出‘壹國兩制’的方法來解決中國的統壹,這也是壹種和平。”

擴展數據:

“壹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

香港回歸祖國後,“壹國兩制”從科學構想變成了生動現實。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治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保持繁榮穩定,全面發展各項事業。

“壹國兩制”在香港已經深入人心,得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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