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地方出現了考生高考誌願被篡改的情況,其中有教師為牟利而篡改;也有同學出於個人目的篡改;也有社會工作者利用黑客技術破解自願報告系統。在壹起案件中,犯罪人因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篡改四名學生的高考誌願,被當地法院判處7個月監禁。
法律專家嶽深山表示,篡改高考誌願屬於個案,法律並沒有對個人篡改高考誌願做出規定。因為是通過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犯罪,所以應當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追究責任。
應加強避免學生被“誌願”的技術預防措施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篡改高考誌願的犯罪成本低,相關法律的缺位可能是近年來此類事件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在處理這種情況時,考慮到涉事學生的前途,如果沒有具體的傷害後果,往往會從輕處理。然而,這種寬大處理助長了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
熊丙奇還指出,為了避免學生被“自願”,應該加強技術防範。可以采用人臉識別、指紋識別、信息綁定、密碼保護等技術手段,增強誌願報名系統的嚴謹性。
相關部門也再次提醒考生,要增強個人信息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個人登錄密碼。每次填報、修改或瀏覽完誌願後,必須點擊“退出”,關閉填報誌願過程中打開的所有瀏覽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