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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歸誰簽拆遷協議?

要看具體情況。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承租人之間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權利義務的協議。它是規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適用民法典。

1.按照現在的拆遷實施,拆遷協議上房產證誰簽誰就是名字。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由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只有壹方當事人不能成立協議關系。

2.該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條例的要求進行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的當事人應具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時應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人訂立協議必須經過法律程序。簽訂協議時,被拆遷人應當出具產權證、使用權證等法律文件。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協議無效。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說明其權利在依法產生後受法律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由法律強制。其次,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嚴格遵守,任何壹方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然後在協議的履行中出現爭議,協議條款是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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