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現在的拆遷實施,拆遷協議上房產證誰簽誰就是名字。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由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只有壹方當事人不能成立協議關系。
2.該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所謂合法行為,是指按照房屋拆遷條例的要求進行的行為。如當事人的資格,社會組織作為房屋拆遷協議的當事人應具有法人資格。承辦人簽訂協議時應有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證明。委托代理人訂立協議必須經過法律程序。簽訂協議時,被拆遷人應當出具產權證、使用權證等法律文件。違反法律法規或者采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協議無效。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說明其權利在依法產生後受法律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後,由法律強制。其次,依法訂立的協議必須嚴格遵守,任何壹方無權擅自變更或解除。然後在協議的履行中出現爭議,協議條款是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