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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辯論賽:“無知無罪”和“無知有罪”

辯君:我們認為“無知者有罪”。如果壹個人的過錯可以用知與不知來衡量,那麽我們的世界就不需要監獄,因為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不懂法。辯君:我想問壹下我的對手:妳被陷害過嗎?我想妳的答案是肯定的?然後妳在壹個所謂的;我不知道國家,但妳也必須受到懲罰。我想問妳,妳當時不是“無知有罪”嗎?再比如,面對無數貪官,他們都知道法律的神聖和莊嚴,卻依然要重蹈覆轍,用“我無知”來推卸責任。我認為這不是壹個好理由,對嗎?自由提問:另外,我想問壹下我的問題。以下是樓主要求的例子。第壹,“不懂規矩,就是不在規矩裏。這簡直是自欺欺人。怎麽會這麽便宜?妳應該知道。妳不知道。妳是做什麽工作的?司機不知道貝貝在哪裏。他怎麽會開車?壹個官員不知道法律是什麽。妳是什麽樣的官員?如果妳不知道妳應該知道什麽,如果什麽都沒發生,妳就是在隱瞞什麽;出了點事,呵呵,恐怕是追加收費了。二是“明知是犯罪,犯罪情節加重。“這種想法最好笑,難道我不知道怎麽貪汙10萬嗎?不知何故,煤礦爆炸了。我不知道我為什麽和我的小女兒睡覺。但從法律角度來說,“多壹罪”是違背法理精神的,受懲罰的是他的罪行。故意和無意的區分其實是不合理的。妳可以根據自己的感受自由提問,但壹定要立場堅定。)總結:無知是封建帝王為自己喜歡的臣子編造的借口,是對當時法律的蔑視,也是壹個王朝衰落的前提。所以我們認為“無知即有罪”。以上均為本人所作,不存在抄襲和剽竊。希望樓主收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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