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話,是可以的。如果公證員跟隨,可以公證。
補充:
對方的公證只能證明通知是當時發出的,並不代表妳確實收到了。沒什麽有用的證據。
轉讓債務時,需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通常是書面同意)或默許(即妳沒有明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但妳要求新的債務人支付債務,視為妳違約)。
妳不是他們中的任何壹個,所以妳不能同意。
補充:
這麽說吧,就算他們確實通知了妳,妳也收到了,他們也不應該不等妳的書面聲明或者暗示聲明(見上壹條補充)就動。例如,如果妳拖延了100年而沒有作出任何聲明,那麽債務仍然不能轉移。
請看看合同法的規定,具體條款忘了。我要睡覺了,妳自己搜吧。必須在線。關於“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