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村級監察聯絡員應當具備壹定的任職資格和任職資格。對於村級監督聯絡員,其工資壹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工資待遇村級督導聯絡員根據工作性質和工作地點的不同,工資待遇也不同。壹般來說,村級監督聯絡員的工資不應低於當地公務員的最低工資標準。2.社會保險村級監督聯絡員應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3.獎懲制度村級監督聯絡員的績效受獎懲制度的約束。表現突出的監督聯絡員將獲得表彰、獎金等獎勵;那些違反職業道德、工作不力、玩忽職守的監管聯絡員將受到懲罰,甚至被撤銷職務。
村級監督聯絡員的任期是多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村級監察聯絡員任期原則上為兩年,可連任壹次。任期屆滿後表現突出的監督聯絡員,可在原崗位續聘壹次,任期不超過兩年。
村級監督聯絡員是村民自治組織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資質。相關職責和待遇由法律法規規定,村級監督聯絡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發揮好監督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三條是村民委員會監督工作的重要力量。由村民委員會決定聘用,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紀律檢查委員會或者縣級以上機關監察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