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之間發生糾紛後,可以去法院起訴。具體起訴流程如下: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準備證據;
2.法院決定受理後,將送達開庭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
3.開庭當天,攜帶全部材料到法庭進行舉證和辯論,發表意見;
4.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合議庭進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處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秩序,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